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6年2月25日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了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德华府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连州市水利局
2026年2月26日
附件:1、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德华府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德华府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报批稿-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德华府新建项目.docx
清远市艺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德华府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此文为准).pdf
首页
政务公开
资讯中心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走进连州
网络问政
粤公网安备 44188202000031号